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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文献阅读达人
2020/05/07 22:46
人工智能作品著作权问题
目前有学者认为人工智能拥有独立的自主意识, 甚至具备完全的行动自由, 已对“以人为中心”与“人作为主体”的世界观提出挑战, 进而得出应当将人工智能作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的结论。以康德“人是目的”的哲学命题为前提,文章作者认为,无论人工智能发展到什么阶段, 为了维护人作为人的自由、尊严和价值, 都只能将人工智能作为人类创作的辅助工具对待, 并在此基础上对人工智能生成物的作品属性及其著作权归属作出合理安排和解释。
作者:
国防科技大学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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